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男子3万5娶通缉犯当老婆 结婚3天警察找上门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3-17 09:02

  海口网3月17日消息  16日,浏阳市社港镇,向育平(化名)含泪烧掉了9天前刚领的结婚证书,这个老实的汉子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自己花3万5千元彩礼、从千里之外的广西找来的老婆韦某,居然是一个犯骗婚罪在逃的通缉犯。

  3月10日,韦某在社港镇一家网吧上网时,被社港派出所的民警抓了个正着,目前,韦某已经被移送广西警方调查处理。

  惊喜:媒人牵线广西妹

  向育平今年36岁,浏阳社港镇人,在当地做泥水匠,为人老实,沉默寡言。向育平介绍说,6年前,他和妻子离了婚,之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今年春节后,他听说平江有一个姓吴的男子很会做媒,于是想请他帮自己牵红线。

  吴姓男子联系后说,女方要求3.5万元作为礼金,几天后,向育平带着5万元钱和姐夫以及吴某坐汽车去广西省隆林县相亲。3月5日,吴某带着一个姓韦的女子来和向育平见面。向育平说,韦某长得不错,还染了头发,看上去很时尚,他感到很满意。

  交谈中,韦某告诉向育平,她丈夫死得早,女儿两岁时也夭折了,她愿意和向育平结婚过日子,但是需要向育平拿出3.5万元钱作为父母的抚养费,才愿意跟他回湖南。

  尴尬:婚宴当晚新娘不让碰

  经过商量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大致内容是:男方在付给女方父母抚养费后,女方应主动和男方领取结婚证。随后,向育平将3.5万元打到了韦某指定的账号上。当日,4人坐车回到了浏阳。

  向育平说,韦某一进门,就亲切地叫父母“爸、妈”。父母高兴得心花怒放,当即就张罗了4桌饭菜,叫来亲朋好友庆祝。

  当晚,家里安排向育平和韦某睡一间房。向育平说,韦某不让他碰她,两人尴尬地睡了一晚。3月7日上午,向育平带着韦某去镇上民政部门办了结婚证,当晚,韦某终于同意与他同房。

  惊愕:警察带走新婚妻子

  3月10日吃完中饭后,韦某提出想去镇上上网散心。之后,韦某拿出户口本和身份证,在向育平的陪同下到了一家网吧。向育平说,当时韦某正和人聊天,大约10分钟后,3名警察突然赶到网吧,将韦某带走。“她是骗婚通缉犯!”在社港派出所,当民警告诉向育平这一消息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社港派出所副所长何荣介绍,韦某31岁,广西西林县人,2008年因婚姻诈骗被判刑,刑释后,去年11月,在广西又骗了一名男子2.8万元钱后逃走,之后被通缉。“这次她可能还是想跑的,只是因为跟着向育平去广西的人太多,没找到机会。”

  据了解,韦某收到向育平支付的3.5万元钱后,又将钱转到了其他账号。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已经追回了3万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表示,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一经登记即发生法律效力。但若属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重婚的,则重婚婚姻无效。

  律师同时表示,当事人协商一致离婚的,可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结婚证损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等材料办理离婚登记;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丁阳亮)

[来源:红网 ] [作者:丁阳亮] [编辑:胡世福]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