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8日消息 陕西省物价局17日发出通知,食盐价格不作调整,要求各级物价部门立即开展市场检查,坚决打击造谣惑众哄抬食用盐价格等行为。省物价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等不法行为;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食盐价格政策,按照规定的价格销售食盐,不得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
西安市商务局昨日表示,目前西安食盐储备达9000吨,完全能满足正常供应。中盐西安分公司昨晚已经及时补充了货源,今日起,全市各网点将敞开供应食盐加大食盐供应量,确保食盐市场供应不脱销。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同时表示,按照国家定点计划,西安市场的食盐主要来自陕北、湖北、青海等地,每年将根据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数量来确定需求量,然后进行调配。陕西省食盐库存可保证3个月正常供应。
西安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人表示,凡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造成市场价格过快过度上涨的,根据价格处罚条例,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50万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万~300万的罚款,并移交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王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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