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0日消息河南省孟州市等地养猪场用“瘦肉精”饲养生猪,有毒猪肉流入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据了解,济源双汇公司已于17日起召回市场流通产品。截至目前,已召回肉制品2000多吨、冷鲜肉70多吨。
双汇“十八道检验”言过其实
针对公众关注的“十八道检验”,双汇集团董事长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这些程序确实都有,但只是就企业内部加工环节而言。
2002年,农业部明确禁止养殖业使用“瘦肉精”。2009年,河南省多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强化“瘦肉精”监管。按职责分工,其监管的环节依次为:养殖、屠宰、流通、药品销售以及相关案件侦破等。
济源按2%比例检“瘦肉精”
济源市畜牧局局长陈晓棉承认,上述链条看似完备,但监管仍存漏洞。据他介绍,针对“瘦肉精”,畜牧部门一般实行产地检验,济源市畜产品检验检疫中心每月一次的抽查,按省里制定的2%抽查比例执行。外地流入本地的生猪,只要其提供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并且耳标齐全,一般不再检验。进入屠宰环节后,则主要依靠企业自检。
济源双汇抽检比例为4.5%。
“企业自检是通过化验生猪尿样定性分析。公司一直执行集团标准,即按4.5%。的比例抽检。”济源双汇公司原总经理曹连友称,“由于实行以销定产,每天加工生猪在2000头至6000头,如果提高抽检比例势必耗时耗力,难以保证生产进度。”
前来河南督导调查的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王宗礼表示,全国每年出栏生猪在6亿头,面对如此大的数量,“只要是抽检自然会有漏洞”,而“瘦肉精”事件的发生,正是暴露出了整个监管链条上存在的缺陷。
现场调查:屠宰厂不检测“瘦肉精”
根据有关规定,屠宰场必须是国家定点,而且要派驻检疫人员,进场的生猪必须检疫合格后方可宰杀。
在南京建邺区兴旺屠宰场记者发现,这些所谓的“健美猪”并没有被检测“瘦肉精”,就被宰杀了。派驻屠宰场的检疫人员对宰杀后的猪肉也没有进行“瘦肉精”检测,就直接打上“肉检”、“验讫”的印章。并且开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农业部门:“瘦肉精没有监管依据”
那么这些属于农业部门的检疫人员为何不对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呢?南京动物卫生监督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级工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们的职责范围就是检寄生虫病、传染病。”
“瘦肉精我们没有监管的依据。”这位高工表示,根据相关文件,在屠宰场瘦肉精的监管不归农业部门负责,应该由商务部门主要负责,农业部门的驻场检疫人员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与是否含有瘦肉精无关。
商务部门:“发现问题再进行协调”
对此,南京市商务局巡视员周益彬称:“日常的瘦肉精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以后的一些后续的相关文件的要求,目前是农业主管部门,南京市41个定点屠宰场,都是动物检疫部门进行驻场开展工作。”
周益彬表示,在屠宰场驻场监管的只有农业部门的检疫人员,农业部门提供的相关监督抽检结果发现屠宰场生猪的瘦肉精显示阳性,他们就会采取行动。“发现问题再来进行协调,再指导,一般的工作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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