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1日消息 两男子共谋偷盗路面上电缆线去卖,不料剪断后还未来得及去卖就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近日,经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两男子汪某和陈某被法院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汪某今年38岁,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陈某今年26岁,河南嵩县人。2010年9月28日凌晨3时许,汪某、陈某窜到海口市海秀中路东北人酒家对面马路的施工现场,剪断地面上正在使用的电缆线并装入编织袋。两人准备逃离现场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并当场缴获电缆线一卷(经鉴定,电缆线长20米,价值人民币1310元)。该电缆线被盗后,造成该路段150米范围内的路灯不亮,危害公共安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陈某无视国家法律,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均已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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