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动真格“出重拳”
记者调查发现,对“一把手”监督难度大,缘自“一把手”处于各级权力核心位置,对于人财物等有直接的掌控能力,各种监督手段容易被其不同程度地弱化甚至架空。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对广东省查处的54起“一把手”权力腐败案件分析研究,共发现18个腐败环节,其中“一把手”权力腐败主要集中在用人和办事领域,高发领域主要集中在基础建设、公共卫生和房地产。
该中心副教授张紧跟表示,“一把手”腐败除了个人原因外,其制度因素在于监管权责不明、程序不实和手段单一无力,有的“一把手”权力可谓“一手遮天”,他强调的班子团结实际上是“一言堂”,他强调的“党管干部”实际上是“书记管干部”,甚至事无巨细都要请示“一把手”。
据调查,茂名监狱原监狱长成加增在任期间,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一项上百万元的工程,按规定须公开招标,他却以秘密项目为由,自己“拍板”施工队,逃避各种监督。另外,叶树养在韶关市公安局新办公大楼建设中,在工程承建权、工程款等方面为多名承包商牟取利益,收受贿赂100多万元。
用人腐败之触目惊心,从茂名市茂港区公安分局原局长杨强一案可见一斑:该公安分局36名干部提拔或岗位调整过程中,杨强收受贿赂达335.77万元。
另据调查,罗荫国是茂名本地干部,任职经历从来没有离开过茂名市,从乡村干部到县委、市委书记,在当地肆无忌惮地搞“小圈子”,繁殖裙带关系。
为了加强监督,广东省实施了专门针对“一把手”的巡视制度,由省委派出专门巡视组到地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同时在全省推行“三不直接分管”制度,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重要部门;以及实行“一把手”任职期限和任职回避等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委、省纪委查办“一把手”腐败案件敢于“动真格”“出重拳”,不因“迫不得已”讲理由,不因“劳苦功高”讲保护,不因“治病救人”讲特殊。2007年以来,全省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2000多件,约占查办案件总数的14%。
“一把手”接受监督作表率
村看村、户看户,党员看干部。“一把手”的示范作用,直接关系到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据了解,广东为加强“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实施了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制度,要求“一把手”正确对待和积极开展监督,同时在接受监督方面作表率,带头建设惩防腐败体系。
近年来,有各级“一把手”参加的广东省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已连续举办九期;2010年还举办了地级以上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参加的“五长”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班。
2010年6月,广东省委组织部在对全省118名县委书记集中考核的基础上,由省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出增城市委书记朱泽君等5名优秀县委书记,树立基层“一把手”的标杆,予以提拔任用,确立科学公正选人、风清气正用人的导向。
端正“一把手”作风,必须从根本上规范权力运行。广东省纪委正在牵头制定进一步规范党政正职用权行为的一份文件。朱明国表示,“一把手”的示范作用是惩防体系建设成败的关键,要对各级“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建立一批能够直指问题要害的刚性、管用和可行的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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