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2日消息 近日,家长王女士报料,她的孩子在海南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高二读书,学校从本学期起周六要进行补课,学校要求收取1千元的补课费,对补课费的收取她感到很疑惑。对此,海师附中陆校长对收补课费一事予以否认,海南省教育厅纪工委工作人员表示将介入调查。
高二学生补课费高达千元?
据王女士介绍,孩子入学后不久就告诉她,学校即将在周六时补课,老师通知要收取补课费,每周50元,共20周补课周期,总共1000元补课费。“高二即将面临高考,能补课当然是很好,但是这1000元的补课费收取得是否合理,我很疑惑。”王女士说虽然学校尚未开始征收补课费,但是这笔庞大的数额已经让她感到害怕。
另一名家长反映,其小孩就读该校高一年级,周六也要进行补课,“虽然名号上说是兴趣班,但是老师通知一定要来,否则就按旷课处理。”据该家长介绍,高一年级的补课费是480元一个学期。
学校说法:补课收费纯是子虚乌有
海师附中陆校长对收取补课费一事极力否认。他表示,学校周六虽存在补课行为,但却是以学生自愿报名的前提下开办的,“本校开设补课有几个方面的依据,第一是学生周末有学习的意愿和余力,第二是学生家长出面要求,第三是师资方面学校会有相应的调整及补助,校方是绝对不会向学生收钱的。”
陆校长强调,周六补课是以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前提下进行的,以写练习为主,学校的考勤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下午,周六不属于学校行为,所以不存在不补课算旷课处理的情况出现。关于为何会有补课费一说在校园里流传,他表示不清楚,“这纯粹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省教育厅表态:有偿补课是违规行为
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了解到,海南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时制定了《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其中针对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提出了意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补课和集体补课,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举办学科培训班,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他方办校、办班。同时,省教育厅也表示,唯一例外的是毕业班的学生,高三年级为适应高考时间要求,可以在征得学生和家长同意的前提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适当时间的补课,其他年级一律不得补课或上新课。
周末补课是海口市大多数中小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三令五申仍然制止不住假期补课“忙”。对于此现象,省教育厅纪工委樊处长告诉记者,海南省的教育水平不高,为了提升学生的成绩及教学质量,周末的补课在学生自愿及无偿的基础上是可以进行的。关于海师附中收取千元补课费一事,他表示省教育厅纪工委将介入调查,如证据确凿将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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