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2日消息 随着一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脱硫装置的建成投入使用,我省城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经国家环保部核定,我省2010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9.23万吨,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为2.84万吨,两项指标均已完成“十一五”的总量控制目标。
“我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顺利实现,主要得益于一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成运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污染控制处负责人说。
5年来,我省多方筹资40多亿元,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燃煤电厂的脱硫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力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全省新建22家污水处理厂,所有市县政府所在城镇均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成为全国第10个实现县县通污水处理厂的省份。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从2005年的43.3%提高到目前的70%。同时,大力推广人工湿地处理技术,有效处理了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此外,我省还投资14.62亿元建设21个垃圾处理项目,19座垃圾处理设施已竣工试运营,全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二氧化硫减排也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所有燃煤电厂和热能联产企业均建设了脱硫装置,并安装了自动监控系统。
我省还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淘汰立窑水泥生产能力319.8万吨,关停糖厂5家、小型炼钢企业3家、小造纸生产企业4家,淘汰实心粘土砖窑199家,将全省农垦系统87家胶厂整合成16家上规模的新型胶厂;关停华能海口电厂燃煤发电机组3台,共计装机容量23.8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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