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3月24日电 (记者陈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24日在厦门表示,在重庆、上海率先进行的房地产税务改革具有实际意义,但房地产税见效为时太早。
贾康出席此间举行的“2011城市观点论坛厦门行”。他说,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没有出现恐慌,因此被有些人认为尚未见效,对此不要着急,因为从政策的可执行性而言,落到实处需要一个过程。
贾康认为,从中国国情而言,应该对房地产税对制度建设的作用给予期待,它的正面效应第一首先是给财税和配套改革的建设给了很大的关键作用,第二是抑制了对房地产肆无忌惮的炒作,第三在收入分配的合理化上会发生正面效应。
他表示,目前而言,这一正面效应仅在重庆和上海两个点产生作用,未来重要的是从试点中总结经验。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则表示了他对房地产税的不同看法。他认为,房地产税推出的立法依据不足,推出前亦未进行充分公众讨论;从上海、重庆两地具体尝试而言,推出房地产税究竟要达成怎样的目标并未明确。
但他亦表示,乐意看到上海、重庆推行房产税,只有这两个城市先行先试才能看到房产税的政策效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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