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宜春3月26日电 (王昊阳 黄胜强汪小霞)江西一男子陶某,驾车途经高速公路收费站,因存在违规行为被交警处罚。陶某与同伙竟围殴交警,致其受伤。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将涉嫌贩毒、非法持枪的陶某等人抓获。
日前,此案经宜春市宜丰县法院审结,陶某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0年10月18日上午,陶某驾车途经武吉高速宜丰收费站,江西省公安厅交警四支队四大队民警廖某正在值勤,发现其未系安全带,廖某将陶某拦下,纠正其违法行为,并当场处予100元罚款。陶某一时恼怒,让同伴游某打电话叫几个人过来,不久,钱某等人赶到收费站。随后众人对正在值勤的民警廖某拳打脚踢,游某、钱某二人捡起地上的砖头猛击廖某头部,廖某抱头跑开。事后经鉴定,廖某伤势为轻微伤甲级。
案发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将陶某等人抓获归案。另查明,陶某涉嫌贩卖毒品。陶某于2010年10月窜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某迪吧,以12000元的价钱购得冰毒40克,2010年11月23日,陶某在宜丰县桥西乡山峰坳南路某房屋内,将25克冰毒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另案处理),后刘某在和别人吸毒时被公安人员查获。
同年4月,陶某窜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从一男青年手中以3000元的价钱购得仿六四手枪一支。之后,陶某将该枪藏匿于家中及出租屋内。2010年11月24日,该枪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等人使用暴力方法阻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致一名交警轻微伤甲级,其行为妨碍了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另外,陶某的行为还构成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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