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出示结婚证和起诉书。 陆纲 摄 |
海口网3月28日消息 这场闪婚闪离的背后,是女方怀着前男友的骨肉与另一名男子结婚。男方觉得女方是利用和他结婚从而合法生子,让他付出了感情和4万多元。女方却表示,当初男方求着她早点结婚,后来又遭遇男方暴力才提出离婚。这起官司从重庆打到四川,将于本月29日在泸州市中级法院二审。
男方说
她利用和我结婚
合法生孩子
罗先生36岁,家住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石龙镇家合村1社,目前在重庆南岸区南山帮人拆房子。
罗先生称,2010年3月,他在广东打工。在重庆主城一家环卫部门做清洁的嫂子打电话给他,说要给他介绍对象,是她同事的女儿。嫂子告诉他,同事的女儿怀着前男友的孩子,但不愿做人流,问他能不能接受。
“我当时情绪低落,正需要疗伤。”罗说,他一直未婚,此前在广东和一名当地女孩恋爱六七年,都到谈婚论嫁了,但后来女孩突然提出分手,他为此悲痛不已。接到嫂子电话后他想,既然嫂子给他介绍的女方受过伤害,一定会珍惜感情也能相互理解、彼此尊重。
对于女方怀着前男友的骨肉这事,他慎重考虑后认为,是不是亲生无所谓,只要以后孩子孝顺,他是能够接受的。于是,他在去年4月回渝相亲。
罗先生称,他对女方王女士百分之百满意。年龄上,王比他小8岁;外貌上,王属于典型的重庆美女,而且是渝中区人。王女士也接受了他。
去年6月5日,他们在杨家坪一家酒楼办了婚宴,他老家能来的亲友都来了,而王女士只请了她干姐姐及父母3人。婚宴花了四五千元。
6月9日,他们在渝中区民政局登记。罗先生称,办结婚证当天,妻子叫他回泸州老家开证明,拿到重庆给孩子办了准生证。
罗先生称,他专门在袁家岗租了套两居室。王以担心把胎儿压着为由,提出各睡一间屋。他答应了。他们婚后在一起住的时间只有6天,连她的手都没怎么拉过,她就离家出走。
罗先生称,1个月后,他等来了南岸区法院的传票:王在7月29日起诉离婚。后来,他从王的母亲处得知,孩子在去年8至9月间出生。
罗先生称,经过冷静思考,他终于查觉王女士的良苦用心:王是在利用他,通过结婚领取准生证,将孩子合法生下。
女方说
他拿菜刀
威胁要一命换两命
王女士诉状中证实了两人认识、结婚的过程以及罗不在乎她怀着前男友骨肉的事实。她的离婚理由是,罗在婚后无端猜疑、性格暴躁,双方无共同语言,未建立起感情基础,常因小事和她争吵、打她。
重庆晚报记者联系上王女士时,她有些抵触情绪,没有正面回答罗关于利用他结婚生孩子的质疑。但她称,罗以前巴不得和她结婚,但婚后,罗经常说一些尖酸刻薄的话,动不动就问,“我和你结婚到底图什么?”
罗总是疑神疑鬼,总觉得她到处玩。有天晚上她在干姐姐家,因为住得近,就稍微晚了点回家,结果双方吵了一架。她怕伤到孩子,又打电话给干姐姐叫她来接自己回家。
王女士称,她离家后,罗找到她父母,不经同意就闯进屋吵闹。不仅推她撞到墙上,弄得她全身都是淤青,还冲进房间里拿出菜刀威胁她,扬言用他一条命换她母子两条命。她吓得赶忙报警。
王女士称,正因为罗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她对罗彻底失望了,于是起诉离婚。
一审判决
双方未建立感情
准许离婚
罗称,他为这桩婚事前后花费4万多,于是请来律师。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案件被移送到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法院审理。
合江县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是自愿登记结婚,但没有深入了解,婚后时有争吵发生,导致双方无法共同生活。鉴于双方未建立起真正牢固的夫妻感情,再勉强维持名不副实的夫妻关系,对双方都是痛苦和不幸的。于是判决准许离婚。
罗先生称,离婚可以,但是要女方赔偿经济损失,便提出上诉。本月29日,泸州市中级法院将进行二审。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记者 张亦囝
女方如果欺诈 男方可要求赔偿
罗先生称,在这桩婚姻中,为王购买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购买4000余元的钻戒、租房开销、每次王的亲友来看她请客吃饭消费、给腹中孩子添置衣物等消费,总计4万多元。他要讨回来。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潜卫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何桐雨称: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返还。一般情况下,大件可算得上彩礼,一般日常消费不算。所以,罗先生可以要求对方归还手机、钻戒等,但需要举证。
此外,如果男方能证明女方是为了掩人耳目与其结婚,或为了避免未婚先孕怕别人闲话,或者是为了给孩子上户口,但婚后根本不一起生活,将构成民事欺诈。男方可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另案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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