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8日消息 3月28日,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海南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应符合“四要求”。
据了解,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下发了《海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海南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是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物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二是不得在在建建筑物内设置宿舍。三是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办公场所、临时宿舍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禁止搭建木板房。四是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紧急疏散指示标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该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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