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8日消息 因为一张欠条,犯罪嫌疑人竟然残忍地将对方杀害。长沙县公安局28日透露,该局成功破获这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将疑犯邓贵富抓获。警方同时提醒广大民众,在经济往来中,一定要做到“纸写笔在”、“钱帐两清”。特别是在归还他人欠款时,一定要收回所写欠条,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2011年3月26日上午8时许,长沙县黄兴镇村民黄某艳来黄兴派出所报警称:其父黄某强于3月25日早上骑电动车外出,到下午14时许手机已无法接通,目前仍未联系上。民警在询问黄某艳后得知,黄某强曾于3月25日到一个叫邓贵富的男子家中讨要所欠的四万元钱,当晚18时至23时,邓贵富和其他人员一起寻找黄某强。
3月26日中午,邓贵富和黄某强的朋友一起到派出所向民警反映黄某强失踪前的有关情况。此时,黄某强的家属在邓贵富家到马路的出口处发现了可疑血迹。民警遂将邓贵富作为重点对象进行调查,发现邓贵富家的楼梯间内和堂屋阶级上有零星血迹和被水冲洗过的痕迹。经侦技人员检验,送检的血液样本正是失踪人员黄某强的,邓贵富有可能已将黄某强杀害。
民警随即加大审讯力度,经过两个小时的较量,邓贵富对杀害黄某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已经将黄的尸体掩埋在黄兴镇野叶岭山中。专案组随后在野叶岭找到了黄的尸体和其随身物品。
经初查:2011年3月12日,犯罪嫌疑人邓贵富提出向黄某强和李某某(三人经常在一起从事苗木生意,交往频繁)借四万元钱用于买车,并准备在买车后向银行抵押贷款。13日上午,黄某强和李某某两人各拿2万元借给了犯罪嫌疑人邓贵富,犯罪嫌疑人邓贵富写下一张欠条,称一个月内归还,并口头承诺付给对方4000元利息。3月20日,李某某和黄某强催邓贵富还钱,并讲不计算利息。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邓贵富称已于3月22日下午将4万元还给黄某强,但当时黄某强没有将欠条给邓贵富,当时无人证实;事后因讨要借条时而发生纠纷,遂动心要将黄某强杀害,并准备了作案用的铁撬。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有关该案的中有关债务问题等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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