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9日消息 刘某因不满女友小林和他分手,深夜潜入小林的宿舍,用刀捅伤并强奸了小林。近日,刘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被集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刘某在东莞打工,他的女朋友小林在厦门读书,一日,在电话里小林忽然向刘某提出要分手,刘某赶到厦门。来厦后,刘某发现小林为躲避自己把手机号码都换了,很生气。去年11月22日,刘某带着水果刀潜伏到小林的宿舍中,隔着被子往小林的背上乱捅了几刀。随后,刘某还不顾小林已满身鲜血、异常虚弱,强行和小林发生性关系。
在小林的不断哀求下,刘某拨打120将她送到医院。到医院后,医生见刘某形迹可疑,就报了警,后来刘某被警方抓捕归案。 (陈洋钦 小村 小君)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