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31日消息 写字楼内,一女职员独自前往厕所。谁知一神秘男悄然尾随其身后,等其进入厕所隔间后,拿出数码相机准备偷拍。幸运的是,女职员警惕性很高,发现外面有异常,赶紧推开门往外看。偷拍男一看被发现,立即逃之夭夭……
前天中午,这一幕发生在天一广场附近一写字楼内,由于当时楼层里进进出出人很多,偷窥男得以逃脱。
“神秘男”尾随女白领进入女厕
前天中午12点,天一广场附近一写字楼10楼,某公司女职员李倩(化名)前往厕所。在其身后,一神秘男子悄然尾随,行为诡异。对此,李倩并没有察觉。
由于10楼女厕大多数门锁已坏,很多都上不了锁,李倩只好半掩着门。忽然,李倩从门缝中瞄到一人影走进女厕。该人进入厕所后,朝门口左顾右盼了会,径直朝李倩所在的位置走来。
起初,李倩以为是同性,为避免尴尬,她赶紧用手抓住门锁,提醒对方里面有人。后者一听,停止脚步,随即慢慢蹲下。李倩顿感纳闷,都提醒对方有人了,还蹲下看什么?于是她慢慢将厕所门往外推,想看对方到底在干什么。不过这一看,吓得她当场失声尖叫:走进女厕所的,居然是一男子;手里还拿了台数码相机,正准备偷拍!
一看被人发现,男子掉头就跑。
“谁会想到来了个变态偷拍狂!”李倩事后回忆,偷拍男走进厕所后,她就感觉不对。从其体型来看,不像是女孩。
10楼的保洁阿姨昨天也证实,确有此事。
她说,事发当天,她就在厕所的隔间里休息。听到有女孩子大喊“有人!有人!”后来一听尖叫声,知道不对劲,赶紧跑出去看,只见一男子朝电梯口跑了。“中午写字楼里的人都出去吃饭了,人少,所以没能抓着那偷拍男。” 保洁阿姨显得有些遗憾。
偷窥事件后,女职员人人自危
偷窥事件发生后,写字楼里上班的女职员人人自危,“大白天还发生这种事,太没安全感了。”一女职员表示,她现在上厕所得喊上几个同事,人多壮胆;而进入厕所隔间后,眼睛始终盯着门外,看看有没有可疑人物进入。令人诧异的是,在走访中记者获悉,李倩的遭遇,在她们这层楼里已不是个案。
为何偷拍男总来10楼?
写字楼10楼,厕所在走廊边上。因为涉及到隐私,楼层摄像头并没有对着进出厕所的方向,而是朝着另一条走廊。也就是说,偷拍男可以轻松躲过监控探头。
另外,仔细观察10楼女厕,发现私密性很差。厕所大门一直敞开,虽然各个隔间都有门锁,但大多很难锁上。而且,隔间的门下方,有近20厘米的空隙。
随后,记者又在整层楼转了一圈,发现这一块区域的人少得可怜,很安静,偶尔两个办公室门是开着的。询问了一下这层楼的工作人员,得知这层楼就是这样,没什么人上来。
为何写字楼成高发地?
对于这次发生的偷窥事件,写字楼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对该写字楼是采取半开放式管理,并不会对进出人员进行什么限制,而且楼内近7成的公司是外贸公司,进出人员非常多也比较杂乱。
“我们希望受到如此遭遇的女士可以报警,物业也会给予配合。”物业负责人表态。
遇到偷窥狂怎么办?
记者从江厦派出所获得信息。此前,所里曾处理过2个专偷窥写字楼女厕所的男子,两人数次潜入东门口、天一广场附近的写字楼女厕所,被人发现后扭送到派出所。
对此,派出所民警提醒:写字楼内人员进出频繁,人多杂乱,谁也不认识谁,容易给偷拍、偷窥者提供可趁之机。所以,在写字楼上班的女职员独自一人上厕所时,一定要注意隔间门底下的缝隙。一旦发现可疑人员,要立即喊叫、求救、报警,千万不要事息宁人,让疑犯继续逍遥法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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