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日消息 浙江温州一90后女生无证驾驶连撞6车,车主受到吊销驾照等处罚,车主不服,把温州交警支队告上法庭。近日,温州鹿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了温州市交警支队的处罚决定。
去年11月1日凌晨,瑞安滨江大道一辆宝马车突然失控,在滨江大道瑭会后宫酒吧前“砰砰砰”连撞了停在路边的6辆出租车。开车的是90后女生小芳,同车的还有小刚等人,均吓傻了眼。交警一查,发现车子是小刚交给小芳开的,小芳没有驾照,遂吊销了小刚的驾照,还罚了他两千元。小刚对此不服,把温州市交警支队告上了法院。
小芳是小刚同学的同学,事发前,他们一起参加了一个聚会,两人都喝了些酒。散场时,小刚驾驶着宝马车送同学回家,当时小芳就坐在副驾驶位子上。到了同学家楼下后,小刚下车方便,小芳一时手痒,就坐到了驾驶座上,发动了车子。小刚回来见小芳坐在驾驶室内,没有及时制止,也未弄清小芳是否有驾驶证,就坐进副驾驶室,让小芳开着宝马车上路了。不想小芳开出没多久,就上演了惊心动魄的撞车一幕。
小刚说,他一直以为小芳有驾照的。但交警赶到现场让小芳出示驾照,小芳却拿不出来。去年12月22日,温州交警支队对小刚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小刚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吊销了驾照,同时被罚款2000元。
而小刚觉得,他并未主动将车辆交由小芳驾驶,“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是一种故意行为,而他实际上是一种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小刚不服处罚,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错误,将温州交警支队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机动车作为一种高速交通工具,如操作不当,将对驾驶人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难以预料的危害。法规规定“不得将机动车交由无驾驶资格人员驾驶”,除了在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主动将车辆交其驾驶的情形外,还应包括驾驶人未尽应有的注意义务,疏于防范或未及时制止,导致机动车由无驾驶资格人员驾驶的情形。法院判决维持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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