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口>都市>

海口某小区16岁少年电梯中抢劫杀人 一审被判无期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4-03 10:24

  海口网4月3日消息(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胡坤坤)曾经引起关注的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小区电梯内抢劫杀人案,3月31日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王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绰号“屎弟”,1994年出生,海南省澄迈县人。2010年9月10日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1日被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26日10时许,王某(时年16周岁)在位于海口市水产码头一出租屋的床下找到一把水果刀,因其没钱花遂起意抢劫,后王某携带水果刀乘坐“摩的”来到其曾经暂住过的海口市龙华区某大厦小区。11时13分,王某走进小区后进入B栋楼乘电梯在一楼至十四楼之间寻找作案目标。11时50分,王某准备离开时看见王女士背一个包进入B栋楼,遂决定抢劫并跟随王女士进入电梯。当王女士到达十三楼走出电梯时,王某紧跟着出去,并掏出水果刀实施抢劫。因担心王女士的叫喊声引来其他人,王某向王女士后背连刺几刀,并不慎将自己右手割伤。王某听到闻声出来的人叫喊后,未来得及抢东西便慌忙从安全出口沿楼梯跑到五楼后乘电梯下到一楼,翻墙逃出某大厦小区。王女士因后背及左腋下多处刺创致肺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持刀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王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据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被告人王某表示要上诉。

[来源:海口网-海口晚报] [作者:陈延鹏 胡坤坤] [编辑:李昕昕]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主流媒体海南采风活动
海口“两会”前瞻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