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7日消息(记者陈新卫)从4月7日起至4月17日24时,是今年全省中考网上报名的时间。市中招办强调,今年我省加强了对中考报名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旦考生提供了虚假的享受优惠加分、加星的材料,将被取消省市重点高中的录取资格。
外省借读生 须签署高考承诺书
根据我省今年的中招政策,户籍不在我省,但在我省初三年级就读满一年的应届外省借读生,可以在海南报名参加中考,但外省借读生必须在中考报名时签署高考《承诺书》,明确将来普通高中毕业时,如不符合海南省高考报考规定,则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不得向海南省提出高考要求。这一政策也是我省杜绝外省“高考移民”的一大举措。
此外,市中招办今年还加大对外省、外市县户籍在我市就读考生材料的审查力度,有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学籍的,并严肃查处为考生提供方便的工作人员和责任者。
外市县应届生 可在就读学校报名
为方便本省外市县考生报名申请,市中招办今年允许户籍在本省但不在海口市,却又在海口市的初中就读的外市县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我市就读学校进行中考报名,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但是,在哪里报名就要在哪里参加中考。
对于户籍在本市,但在外省、外市(县)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者,须到海口市考试中心报名窗口进行中考报名。报名时,考生应提交本人户籍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毕业学校证明(包括是否应届毕业生、评语鉴定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成长记录袋等)。这些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将影响考生的中考报名。
农民工子女考生和其他参加我省经济建设的人员子女考生,还须提供我省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的暂住证件(或暂住登记证明)。
三类考生 报考市属中职校免费
根据我市今年的中招政策,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并被我市职业学校、中专学校录取的,中考报考费全免。报读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残疾学生和低保家庭子女,三年的学习费用全免。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中考报名时应提交户籍原件、复印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所在的毕业学校核验后上报给市中招办。
针对往年有个别学生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情况,市中招办特别提醒,考生在提交中考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时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一旦被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省一级学校和市属重点高中的录取资格。
报考市属普通高中
七类考生可加分或加星
市中招办明确,七类考生今年中招报考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将享受加分或加星的优惠政策: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总等级分的基础上加1分。
符合以下六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在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给予总星数加上2个星的优惠(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一次):
革命烈士子女、驻西沙边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南中沙办事处及省垂直管理的驻岛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子女;
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考生;
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单项奖)或体育比赛单项奖前6名的考生,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单项奖)或体育比赛单项奖前3名的考生;
报考海南侨中的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
市中招办提醒,报考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文体特长生、择校生,上述各项优惠政策均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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