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市属普通高中
七类考生可加分或加星
市中招办明确,七类考生今年中招报考市属普通高中学校将享受加分或加星的优惠政策: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总等级分的基础上加1分。
符合以下六类情况中的任何一小项者,在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给予总星数加上2个星的优惠(符合多项的,只能享受一次):
革命烈士子女、驻西沙边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西南中沙办事处及省垂直管理的驻岛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
海口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子女;
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的考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二等奖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获得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考生;
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单项奖)或体育比赛单项奖前6名的考生,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竞赛二等奖以上(单项奖)或体育比赛单项奖前3名的考生;
报考海南侨中的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
市中招办提醒,报考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文体特长生、择校生,上述各项优惠政策均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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