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8日消息 记者7日从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6日通知要求,海南已经正式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上调至4.20%,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由4.50%上调至4.7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0.4%上调至0.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60%上调至2.85%。而对于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市县,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据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4月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月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4月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但自明年1月1日开始,就会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4月6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能向其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上调,并不会让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者产生过大的经济负担,与100万的房贷款,按银行新基准利率20年按揭,每月月供会增加上百元相比,同样情况利用公积金贷款的月供只增加几十元。
此外,像儋州等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市县还可以享受贷款利率的上浮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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