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9日消息 48岁的浙江女子童某,以富婆名义征上门女婿,在报纸上刊登虚假征婚信息,谎称只要男方愿意做上门女婿就给10万元诚意金,然后再以交纳相关费用为由,骗取多名外省应征者的钱财。近日,经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童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从去年5月开始,童某先后在海口海甸三西路某宿舍、海甸二东路某小区,设点进行虚假征婚诈骗,并事先准备了一批小灵通号码(用于在不同的征婚广告上刊登不同的联系方式)、手机和银行卡作为诈骗的工具。她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刊登虚假征婚广告,谎称自己是富婆,丈夫去世,现诚招上门女婿。只要对方同意做上门女婿,就给10万元。为减少应征者要求见面的麻烦,童某只选外省的应征者作为诈骗对象。童某在引诱应征者上当后便以交纳相关费用为由,让对方将所要求交纳的款项汇入其提供的银行账户里,诈骗对方的钱财。
经查实,去年5月份至9月份期间,童某共诈骗他人5万多元。经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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