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文化产业
利用历史文化名城效应,推动文化与旅游、工业、体育、会展、娱乐等相融合,使文化产业成为引领海口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到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60%。
打响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完成重点文物保护规划、修缮方案编制。完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和整理,加快历史文化资源市场开发,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重点完成骑楼历史文化街区和府城传统建筑街区的保护与开发,改造海瑞墓、五公祠、丘浚墓、秀英炮台和琼崖一大旧址等重点文物,建设集旅游、观光、展览、休闲于一体的人文旅游胜地。整合红色文化、火山文化、民俗文化、海洋文化资源,加快传统手工艺和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扶持特色文化精品创作和生产。
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采用“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企业独立运营”发展模式,高标准规划建设海南国际创意港,建成文化创意产业园。打造一站式创意产业运营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业,加快影视、动漫、网游、工业设计、时尚消费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工业、旅游产品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到2015年,把海口建成全国知名的创意产业基地。
打造“娱乐之都”。推进大致坡中国戏剧家活动基地等建设,加快琼剧艺术、影视产业发展。扩大现有文体品牌赛事活动成果,鼓励演艺与旅游资源整合,引进各类演艺企业和专业创作团队,在核心景区打造高品质、有特色的演艺精品。创新文化发展平台,开展精品文化娱乐活动,做到每年引进20场国内外一流的文艺表演精品。丰富大众化娱乐产品,建设主题酒吧、不夜城、大型娱乐中心、艺术馆、演艺厅等文化娱乐设施。到2015年,新增3-5个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文体活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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