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扶持金融保险业创新发展
全力支持金融保险机构用足、用活国家赋予的金融保险政策,优化网点布局,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产品。
鼓励金融业做大做强。支持设立海口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支持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和居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工作,在机场、旅游区、中心城区等设立外币兑换窗口;探索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国际化程度高、融资能力强、特色服务突出的金融机构落户海口。积极培育企业上市资源,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主体。
支持保险业拓宽服务领域。支持保险业组织创新、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发展农业保险、旅游保险、责任保险,以及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新兴旅游保险、特种旅游保险和综合性旅游保险等保险产品。鼓励开发邮轮游艇保险。支持保险行业完善旅行社责任险,发展旅游意外险、景点等旅游各环节责任险。
九、有序发展高端旅游地产业
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及房地产业各类执(职)业资格的核准及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强化动态监控。坚持高标准、高品质、高端化的开发原则,科学规划旅游地产发展类型、规模和速度,构建高星级酒店、产权式酒店、高端度假休闲住宅等多元化的旅游地产供应体系,打造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的高端旅游度假品牌,以旅游地产资源推动产业发展、促进消费、改善人口素质。支持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TTs)试点,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房地产投融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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