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新农村建设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向农村延伸,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农村加快发展。
一、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健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健全农村卫生保洁、公路养护、田洋管理等制度。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提升电子农务和农业科技110服务水平,提升设施农业、疫病防控、农业标准化等水平。实施农民培训工程,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培训。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机构改革。到2015年,重点农业技术入户率达到100%。
二、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以生态文明村和绿色小康村建设为载体,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制度,科学引导村庄布局调整,集约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服务保障能力和农民致富能力。加强水利设施改造、田洋整治和水库渠道防渗工程建设,增加农田、坡地灌溉面积。规划建设一批农村集中供水设施,改善农村居民安全饮水条件。全面完成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改水改厕,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三、推进文明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建设
深化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加快绿色小康村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促进村风民俗文明化;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行“沼气发电、集中供气、绿色农业、治理污染、综合利用”模式,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引导农民有序发展农家乐、家庭旅馆、休闲农庄等旅游项目,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推进农村“绿化、净化、美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到2015年,文明生态村占全市自然村的70%以上,绿色小康村占全市自然村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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