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健全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城乡排涝、抗震、防风、防火、防海啸等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防洪(潮)堤坝、防洪楼和排涝设施建设,抓好应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构建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防灾减灾体系,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全。
一、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旧城改造、新片区开发、中心镇与新农村建设,以重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项目为载体,全面完善城乡排涝、抗震、防风、防火、人民防空等基础设施,对现有公共设施安全性能和管理进行科学评价,利用现有防空设施建立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推进海陆两用消防站、防洪楼等急救设施建设,推动GPS等在地震、气象、洪水等灾害监测中的应用,构筑“预警、防护、救助”于一体的应急设施体系。
一、市政桥梁、路灯等交通设施的防灾减灾改造。
二、市区主要积水点和排涝泵站设施改造。
三、龙桥镇、龙泉镇、龙塘镇排涝工程建设。
四、小型病险水库,南渡江进水闸等旧水闸、防洪闸和泵站的除险加固,高明、九尾等水库渠道防渗。
五、北港、新埠岛、演丰等防洪(潮)工程建设。
六、现有防洪楼进行改造提升,新建80个防洪楼。
七、南渡江龙塘大坝至东山段防洪防护工程。
八、国家一级渔港(包括渔船避风港)建设。
二、防灾减灾机制建设
完善“一案三制”(一案:应急预案;三制: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强行政、专业、社会三类城市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努力建立“宽领域、高可靠、速反应”的城市管理应急联动系统。健全市、区、镇、村四级公共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四级预警反应机制(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应急预案管理,坚持应急管理常态化。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点的监控,加强应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应急救灾物质储备建设,建立救灾应急基金,着力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能力。完善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实施前的安全评价工作机制,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保护和管理,科学规范地下水等资源的开发。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危机意识,努力提高群众的自救意识和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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