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城市精细化管理
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
一、完善城市管理机制
完善“大城管”体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职能,做到规划科学、建设规范、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养护及时、运转有序。高起点做好城市发展规划,突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地区特色。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养护机制。建立健全查处违法建筑的规章制度及问责机制,推进环境卫生、户外广告、交通秩序、旅游市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规范化,健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城管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推进城市管理工程
建设、完善市政设施维修基地。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成果,开展规范化、常态化的系列环境整治活动,加强交通和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和卫生环境;严厉打击违法建筑,实现城乡违建“零新建”目标。健全城市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属地管理,推动资源向基层倾斜,发挥公众、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到2015年,实现市政设施维修及时率100%、完好率98%以上,城市主干道、出入口和窗口地区市容100%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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