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坚持生态立市、环保优先,加快发展低碳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城市。
第一节 环境治理
实施环境治理“四大工程”,强化环境治理,到2015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0%,重点工业企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100%。
一、水环境治理工程
重点实施秀英沟、五源河和荣山河整治工程,启动五源河人工湖泊(清漪湖)水景观建设。继续推进中心城区污水截流并网工程(三期),严格主城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标准,改善中心城区水质。加快建设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艺改造工程,妥善处理污泥。建设江东污水处理厂,完成江东地区河道治理。推进海口湾、东寨港两大海湾和海岸线整治,确保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二、大气环境治理工程
继续推进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和公交车燃气汽车改造,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市公交车、出租车使用清洁能源。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建成区内禁止使用燃煤、重油燃油锅炉。加大企业治污力度,严格限制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的“三高”企业。加强扬尘、烟尘和粉尘控制,强化交通和工程施工中的防尘、抑尘管理。合理引导餐饮业布点,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实施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以及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减少尾气污染。
三、噪声治理工程
推动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推行重点路段的降噪工程建设,治理道路、铁路、机场、建筑、餐饮、娱乐等噪声污染源;在人口密集区及学校、医院等敏感对象地点的路段设置隔声屏障,创建安静居住小区。
四、固体废物治理工程
扩建垃圾处理厂,新建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规划建设一批垃圾转运站、厨余垃圾生化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加强固体废弃物治理。妥善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实现辐射源的安全监控。到2015年,初步形成功能完善的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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