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实施民生事业工程
坚持把新增财力的55%以上用于民生事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一节 创业就业促进工程
坚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建立多渠道创业、就业体系,建设创业型城市。
一、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以创业理念宣传为先导,以创业环境改善和创业能力提升为重点,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创业考评“五大体系”建设,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稳定率。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发达地区合理有序流动,建立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机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逐步实现市、区、街道(乡镇)、社区信息资源共享。
二、推进就业创业工程
扩大创业小额贷款担保覆盖范围,支持自主创业,到2015年累计新发放扶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2亿元以上。把项目建设作为扩大就业的根本途径,做好各项目落地跟踪和就业服务跟进工作。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加快社区服务业和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非全日制等灵活就业形式发展。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创业引导,举办各类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完成市高级技工学校搬迁。扩大以职业院校为基础的公共实训基地数量和规模,打造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技能人才实训基地。鼓励企业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支持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加强对返乡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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