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保障住房建设工程
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到2015年全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一、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资金投入,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推进旧城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和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完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制度,构建分层次、多渠道的住房保障体系。探索住房补贴制度、人才聚集区建设,以及为急需高级人才提供高品质限价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模式。到2015年末,新增保障性住房5万套(户),基本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实现低收入困难家庭有一套保障性住房。
二、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
按照决策、管理、实施相分离的原则,健全市、区保障性住房决策、管理和实施机构,以及目标责任管理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及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以及社区、街道(镇)和区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形成科学有序、公开透明的准入、退出机制。发挥决策、管理、实施的三级机构的协作作用,坚决查处弄虚作假、贿赂等不当手段取得保障性住房的违法违规行为,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