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社会服务创新工程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
一、支持社区服务业规范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供给”的原则,完善社区服务制度,改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养老托幼、医疗保健、家庭教育等服务,构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鼓励品牌化连锁企业向社区覆盖。设立社区流动人口服务机构,流动人口凭证依法享受居住、计生、劳动就业、法律援助、教育、民政等方面“一站式”服务。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兼职服务制度。
二、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完成“一庭两所一室一中心”(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乡镇检察室、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完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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