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点领域改革
优化政府治理结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功能,创建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事项,推行网上审批和联合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深化“强区扩权”,增强区级发展活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增强区、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在城市规划和人口规划的指导下,制定科学的入户政策。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实现市政设施维护等社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激励约束机制。加快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文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殡葬改革。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推进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改革,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完善市、区财政分配机制,支持区级财政改善,健全区级财权、事权和责任体系。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投资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规范政府投资。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核准范围,提高投资效率。健全资金借、用、还衔接制度,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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