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为“十二五”规划落实提供良好人文环境。
一、提升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
深入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总结文明生态村成功经验,加强文明、旅游礼仪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把文明礼仪课作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大力倡导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提升市民科学素养,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健全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探索建立房地产交易、宾馆、旅行社、出租汽车等重点服务领域的信用公示制度,实行信用等级、卫生等级、服务等级等分类监管制度,严格淘汰等级不达标经营者。加强旅游环境整治,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零团费旅行团等违规行为。完善物价信息调查和公示制度,建立包括酒店价格、旅行团费、房屋成交价格等在内的网上信息集中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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