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6日消息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缓解食品等消费价格上涨给群众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根据我省相关文件精神,三亚市委、市政府决定动用价格调节基金5500万元,对该市城镇居民、农村低保对象等实施价格上涨联动补贴。
据悉,实施价格救助的对象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农村五保户;三亚地区企业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三亚社保局发放养老金的企事业离退休人员和机关单位退休工勤人员;三亚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亚城镇居民;2010年4月底前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六类补贴对象约26万人。
此次物价上涨联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元,补贴时间为4月至9月(6个月),补贴对象每人一次性获补210元。补贴申报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30日。凡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须于规定时间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按补贴发放渠道申报,补贴发放工作将于5月底结束。本批(次)物价上涨联动补贴款预计约达5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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