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目前,我市辖区内各商业银行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一是首套住房首付成数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85%;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二是限定最高贷款金额。三是辖区内银行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含1年)当地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均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三管齐下严格限购
在落实严格限购政策方面,我市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严格网签与备案确认工作。我市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全部实行网上签约与备案确认,对不符合限定购房套数政策的,不予网签备案,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合同。对违反限购规定的企业,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暂停其网上签约。二是严格限制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变更。落实《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变更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0〕68号)规定,从严限制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变更,遏制变相投机炒作商品房等行为,规范市场运行秩序。三是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所有住房项目的土地审批、项目审批或备案、规划审批、销售许可等全部实行网上公示,杜绝开发商违规炒作行为,实现对项目开发全过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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