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在法律上受审
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海口网4月19日消息 3月24日,山西省保德县住房建设保障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在该县法院受审。
保德县检察院派出6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指控李志强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骗取贷款罪、偷越国(边)境罪,其中涉嫌受贿400余万元、贪污37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0余万元。
李志强涉案罪名之多、金额之巨在当地实属罕见,是一个典型的“小官大贪”。
开庭当日,法庭内外旁听群众达数千人。社会各界如此关注此案,有一个重要原因:曾经唱戏扮演“三花脸”的李志强,为人处事似其演戏,“抹一把白唱白脸,抹一把红唱红脸”,其从政后骄横跋扈,横行保德多年。
1.偏远小县出了个大贪官
保德县位于山西省西北部,晋、陕、内蒙古交汇处,全县15万人口。这里交通闭塞,沟壑纵横,土地贫瘠。民谚“河曲保德州,十年九不收,男人走口外,女人挑野菜”,描述了当地民众生活的艰辛。直到上世纪末,全县财政收入每年还不到4000万元。
然而,就是在这么一个偏远贫穷的小县,竟爆出了热门新闻。经执法执纪部门查证,2006年以来,该县住房建设保障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利用职务之便,疯狂聚敛钱财,违法违纪金额达2600余万元之巨。
从检察机关的指控中,可以看到李志强利用职务之便致富的发家史。
近年来,随着煤炭资源的开发,保德县经济迅猛发展。全国房地产的热炒和对保德经济的预期,给这方古老的黄土地带来空前繁荣,房地产业更是风生水起。李志强敏锐地嗅到了这一绝好的发财机会,他先后以亲属的名义注册了两家房地产公司,决心大捞一把。
2006年,李志强以48万元购得位于保德县城的庙梁村一宗土地,以其控制的房地产公司在该土地上建成住宅小区,对外销售,获取了高额利润。案发后,经司法鉴定,该土地使用权交易时市场价值为239.73万元。作为交换,李志强应庙梁村干部的要求,违反规定为该村一个居民小区建设工程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次投资获得的巨额收益,使李志强的胆子大了起来。同年,他擅自以保德县建设局房管所的名义与该县国土局签订了一宗土地租赁协议,协议规定该宗土地的使用者为保德县建设局房管所,不得转让。后李志强违反国有土地租赁规定,违背租赁协议,擅自将该宗土地分块转租给24人,并违反规定为24户租赁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24户租赁户共建成1100平方米的建筑物后,李志强又违反规定为他们办理了房产证。
李志强做事独断专行,最多时他一人身背8个公章,以建设局名义违规办事,先后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2007年,他在未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情况下,先后购得4宗土地,通过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共获利100余万元。
2008年,李志强又出资243.82万元,以低于市场价购买两宗位于县城中的农村集体土地,用于自己房地产公司住宅小区的开发。此后,他又利用职权违规为这两个村的建设项目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只要能赚钱,李志强从来都是肆无忌惮。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的刘某来保德找李志强谈生意。刘某说有好的项目让其投资,如果不入股,以月息2.5分向李志强借款。后来,李志强安排其弟弟李志勇去保德县信用联社贷款。李志勇以投资房地产开发的虚假用途为由,用自己的房产证和另一张名不副实的房产证作抵押,骗取国家贷款380万元。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