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4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鉴于广东全省灾情趋于稳定,救灾及善后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广东省民政厅于4月19日15时终止四级救灾应急响应。
4月17日,强对流天气造成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肇庆市德庆县,云浮市云城区,佛山市南海区、高明区、顺德区受灾。广东省民政厅今日通报称,截至4月19日15时统计,受灾人口1.97万人;广州市南沙区因灾死亡新增加1人,共因灾死亡18人(其中广州南沙区3人、德庆县1人、佛山南海区3人、顺德区11人);因灾伤病185人;紧急转移安置907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80公顷;倒塌居民住房45间;直接经济损失1.3亿元人民币。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抢险救灾工作,省、市、县(区)领导靠前指导,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放避灾场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目前,全省各地受灾群众的吃、穿、住、医等问题基本得到较好解决。
据悉,灾情发生后,广东各地灾区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及时将伤者送到医院治疗,并抓好辖区内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的临时救助及危旧楼房的巡查。当晚广东省政府派出工作组连夜赶赴灾区,检查指导救灾工作。广东省民政厅于17日21时启动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到佛山市指导帮助救灾和做好因灾死亡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