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1日电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处于江水范围的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国土资源部援引气象部门信息称,4月20日夜间至22日,我国淮河以南大部分地区将有明显降水过程,其中江南大部地区及西南地区东部累计降雨量有25-50毫米,局部地区可达50-70毫米,引发地质灾害可能性大。
《通知》要求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贯彻落实部领导批示精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密切关注降水过程,按照我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迅速部署防范工作,及时启动防治预案,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紧密依靠群测群防体系,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和骨干群众,提前做好排查、巡查、复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监测和应急处置,对一些已出现变形迹象的隐患点威胁的群众,要提前组织转移。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联控联防,共同做好应急人员、物资等准备。必要时向重点地区和场所派出专业人员,帮助和指导落实防灾措施,做好转移避让、临时安置、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核实信息、联系有关人员和区片专家赶赴现场。出现重大灾情、险情,务必按照要求及时向我部报送有关情况。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6558072 66557723(传真)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