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还是5000元?争论已久的个税起征点究竟会上调至多少的猜测,如今终于有了一个初步的回应。
4月20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
谢旭人还表示,为了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虽然这一草案正在审议中,但是此次个税改革保护中低收入群体的信号已经明显释放出来。
税负减:中低收入将获实惠
接受本报采访的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告诉记者:“这一改革基本上体现了两个原则:一是确保人们生活消费支出的正常增长。近年来物价指数上升,人们的消费支出范围也有所扩大;二是培育扶持中等收入阶层。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很突出的是保证中低收入群体的最终可支配收入的增加。”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CPI同比上涨5%。在物价上涨压力大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上调“获得掌声”。这一减税举措将会惠及更多的中低收入人群。
“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税负都在降低。”白景明告诉记者。据测算,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不仅纳税人的比重大幅下降,从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明显可以看出,此次个税改革保护中低收入阶层的初衷。如果该草案“靴子落地”,无异于给更多的中低收入阶层送上一个大礼包。
差距缩:调节收入分配
在减少中低收入群体税负的同时,此次个税改革调节收入分配的方向明确。草案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税率,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进一步堵住漏洞。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征管方面,要以非劳动所得如财产转让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为重点,针对容易逃避税的关键环节,完善征管措施,创新管理方式。
最高税率45%的覆盖面扩大以及加强对高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管,将会从再分配入手推动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改善。“高收入税负可能会适当增加。”白景明如是说。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称,通过调整,在简化和完善税制的同时,主要是使绝大多数工薪所得纳税人能享受因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率结构带来的双重税收优惠,使高收入者适当增加一些税负,从而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释疑解惑:争论热点未获调整
对于此前备受争论的“个税征收是否能按‘家庭’为单位征收”这一问题,白景明告诉记者:“以家庭为单位计征条件还不具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在确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时,已经考虑了纳税人家庭负担因素。比如,此次调整减除费用标准,就是按照每一就业者供养1.93人,测算就业者负担的平均费用支出水平。
同时,是否考虑地区差异而不实行统一标准,这一说法也缺乏可操作性。虽然各地存在差异,有些地方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或高或低,然而综合来看,白景明说:“个人所得税全国一个起征点,是适中的。”他认为,一是劳动力是流动的;二是全国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便于征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在全国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主要考虑减除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消费支出情况确定的,总体上反映了全国各类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就部分富裕地区而言,可能物价指数较高,但居民收入水平也较高,负担能力相对较强,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有利于体现税收量能负担原则。同时,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实行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引导优秀人才向中西部地区流动,避免税源在地区间的非正常转移,有利于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采用全国统一的减除费用标准,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利消费:个税改革将继续推进
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上调至每月3000元,将会给我国带来何种影响呢?
白景明称,这一减税措施,对税收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谢旭人介绍,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初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上调,这一减税政策,无疑将会增加大多数人的可支配收入,将有利于消费的增长。白景明表示,如果今年通过这一草案,对消费的刺激作用将会逐步释放,减收的部分可能会转为消费支出。
而这一利好因素有望长期持续下去。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将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税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一是科学界定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二是合理确定费用扣除;三是重新设计综合所得税率;四是构建新的征管机制。(庞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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