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4日消息 4月23日上午,三亚市民王先生拨打南岛晚报热线称,3月11日,他的儿子王远骑电动车行驶中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儿子被撞左腿小腿骨折。出租车车主付了近1万元的医药费后就避而不见。无奈之下,他只好向晚报求助。
据王先生介绍,3月11日凌晨4时许,王远从网吧下班后搭其同事的“顺风车”回家,行至凤凰路山水国际附近路段时,忽然一辆出租车从旁边窜出,两车相撞发生车祸。“接到交警的电话称我儿子发生车祸后,我吓了一跳。”王先生说,当他赶到现场时,看到儿子摔断了腿,儿子的同事所幸只受了点轻微擦伤。
王先生告诉记者,出租车车主交了近1万元的医药费后就避而不见。“现在儿子住院1个多月了,已经花了近2万元医药费,对方车主却避而不见。”王先生说。
随后,记者走访了三亚市交警支队事故科。针对此事,负责该案件的黄警官告诉记者,由于王远及其同事并未到交警支队做笔录,导致目前该事故并未做出车祸责任认定书,因此目前无法判定主次责任该谁负责。“虽然一般坐车的人无责任,但因此次事故未做出责任认定书,双方的责任尚未明确,所以无法判定对方车主该赔偿多少医药费。”黄警官说。
最后,黄警官称交警部门没有权力采取强制措施,如果责任认定书作出后,车主仍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支付医药费,他建议家属走法律途径,通过向法院申请车辆保全等措施来解决医药费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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