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5日消息 贵州六旬老汉孟某(化名)在三亚做着收购废品的营生,2010年一位78岁的老太太向他出售废品时,他歹意顿起,强奸了老太太。随后老太太逃脱并告知邻居而报警,孟某随即被抓。今年3月17日,三亚城郊法院就此案作出判决,孟某获刑5年,并赔偿老太太人身损害赔偿金三千余元。
案件回放 78岁老太卖废品时遇色狼
据悉,孟某是贵州册亨县人,居住在三亚一农场附近的废品收购站,是废品收购人员。2010年6月22日下午1点左右,78岁的老太太在自家向孟某出售废品,不料孟某却图谋不轨,强行与老太太发生了性关系,并导致老太太下身大量出血。
当日,孟某见老太太流血情况后,将老太太锁在屋内不让其外出,而他则到药店为老太太买回了一盒云南白药,并让老太太服用了3颗。直到当日下午7点,老太太才趁孟某开门之机冲出门外,向群众求救。孟某随即被群众报警抓获。
被告辩解是老太太引诱我
2010年12月,三亚城郊检察院向三亚城郊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孟某犯强奸罪。
法院在开庭审理此案时,孟某辩称公诉机关指控的不是事实,他并未强奸老太太,而是老太太引诱他,老太太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法院判决判刑5年判赔三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日,老太太被孟某锁在房中近6个小时,直至当日下午7点才冲出家门,跑到其一个邻居处,告知邻居其被强奸的事情。邻居随即报警,孟某被抓获。同时,法院还查明,老太太并不认识孟某,且有证人证明老太太来三亚不久,与孟某无任何关系。
法院认为孟某的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本案中,根据受害老太太的陈述及孟某的供述,证实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同时孟某还表示他不认识老太太。经相互印证,证实孟某强奸老太太的事实。为此法院认为孟某指控罪名成立。最终法院判孟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此外,经法院查明,老太太遭受此事后住院治疗三天,花去医疗费2800余元,救护车费用200元,由孟某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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