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5日消息 5月1日后“醉驾入刑”引发社会极大的关注和热议。海口市交警支队决定在“醉驾入刑”前查处醉驾行为,采取通知单位、家庭等方式对醉驾司机加强教育和监督。据统计,4月22日晚至4月23日凌晨,海口交警共查处饮酒驾驶11起,醉酒驾驶8起,拘留8人,其中一人是某单位司机。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醉酒驾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列入刑事处罚的范畴,并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醉酒驾车,一经查实,不仅要拘留、罚款、扣分,而要承担刑事责任,面临1至6个月的拘役。广大驾驶员,应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要心存侥幸。
朱某对酒测结果签字某单位司机酒测达191.9mg/100ml
4月22日23时35分,39岁男子朱某驾驶琼AA××93小轿车途经万绿园路口时,被进行酒驾专项整治行动的交警拦下。交警对朱某进行酒精测试后,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1.9mg/100ml,早已超过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当即被送往海口市拘留所。
朱某声称自己是某单位在编司机,1993年就领驾驶证,2004年因未按时年审被吊销后,就不再开单位车。当日22时许,因战友来海口玩,一时兴起就在世纪大桥下的美丽汇酒吧喝酒。从酒吧出来后,刚开车到万绿园就遇到交警了。“孩子,你妈在家吗?爸爸喝酒被拘留了,让你妈来拘留所一趟。”当被要求通知家属时,朱某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后来因朱某的妻子上夜班无法赶来,孩子又未满18岁,警方只好通知其所在单位。
单位:考虑取消朱某全年安全奖金
因无证驾驶和醉酒驾驶,4月23日凌晨,朱某所在单位的部门负责人肖某被通知前往海口市看守所。肖某称,该单位一直都强调安全教育,朱某自1994年转业到该单位,是专职司机,平时表现都可以。因驾驶证被吊销后,朱某就没开单位车,单位已给他报名参加驾驶证考试且已经通过两个科目考试了。对于朱某的醉驾行为不仅要批评,还要将其做为安全教育的典型,起到教育警示意义,同时,朱某还将面临全年安全奖金被取消的处罚。如果朱某在5月1日后被查出醉驾并拘役半年的话,那朱某每个月2000多元的“饭碗”就不保了。
小老板酒足饭饱回家途中被查出酒驾
4月23日零时5分,44岁男子林某驾驶琼AO××28小车途经和平路时,被交警拦下,经过酒精测试仪测试,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林某被交警送往海口市拘留所。据介绍,林某是自由职业者,做点小生意。4月22日22时许,林某和朋友在海甸三东路喝了两三瓶啤酒,驾车回家途中遇到交警查酒驾,被逮了个正着。
据悉,林某是1986年领的驾驶证,是一位老司机。
家属:要时刻提醒亲人酒后不能开车
4月23日零时,林某的妻子欧女士接到林某醉酒驾驶被查处的消息后,把8岁孩子安置好,便从家里急匆匆赶到海口市拘留所。“接到电话时很紧张,也很担心。”30岁的欧女士称,她平时就提醒丈夫不要喝酒开车,也很少让他在外边喝酒。一般喝多了都是让朋友开车送他回家,不知道当天林某怎么会自己开车回家。
欧女士说,当她知道5月1日后,醉酒驾驶将被拘役1至6个月时就感到后怕,所幸现在“醉驾入刑”还没有开始实施。通过这次查处后,他们一定吸取教训,她会时刻提醒丈夫不要酒后驾车。
来海口考察市场没住上酒店却住进拘留所
“第一次来海南太高兴了,没想到喝点酒就被查出醉驾。”23岁杨某被交警带到海口市拘留所时,不停地说自己错了,希望罚点款就了事。
杨某说,他和朋友为了做生意,来海口考察市场,由于第一次来海南太高兴了。4月22日23时左右,和朋友在龙昆南附近吃夜宵时喝了2瓶啤酒,随后,他便驾驶粤ECG××9小车准备去酒店,没想到在龙泉技校附近被交警拦下,而且酒测结果超标,已经属于酔酒驾驶。
一听到要被拘留15天,杨某急了,声称姐姐五一要结婚,根据当地风俗,他必须回去送嫁。“我错了,看我是初犯就原谅我一次吧,不要拘留了。”做笔录时,杨某不停地向民警提出要求。被拒绝后,他懊恼地说来海口考察市场没住上酒店倒住进拘留所。
合伙人:我很内疚真不该向朋友劝酒
因杨某是四川重庆人,而且住在广东,家人不在海口,警方便通知和他结伴来海口做生意的合伙人张某前往海口市拘留所。“我觉得很内疚,不该劝他喝酒,以后也不敢劝人喝酒了。”张某说当晚他和杨某一起吃夜宵喝酒。两人是做土特产生意的。本来杨某不喝酒,是他在旁边劝酒才导致杨某喝多了。严惩酒驾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好事,以后劝酒要看情况。
相关链接
杜绝酒驾 海口交警首次通过亲友领导教育醉驾者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