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以来,有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讨论日渐激烈。4月23日个税修正案草案初次审议未被表决,更是将这一问题推向了高潮。有媒体报道称,人大将汇总相关意见修改草案后,进入二审阶段,甚至有可能进行第三次审议。而此次未提交审议,据传是因为起征点依然偏低。业内人士认为,税收的改革要有利于实现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并有助于更好的实现二次收入分配调节,有效地纠正社会财富分不公。
今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说,国务院将研究讨论提高个人所得税薪酬的起征点。一语激起千层浪,关于个税调整的大讨论由此拉开了帷幕。
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启动了新一轮个人所得税法调整:个税免征额拟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并将现行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累进税率调至7级。
有数据显示,将个税工薪费用的减除标准上调至每月3000元后,我国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与2010年相比,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以每月收入4500元(扣除社保、公积金等)为例,根据现行税率要缴个税250元,而根据草案规定的税率,最多只用缴75元,减幅达70%。
然而,4月22日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广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但并未表决。关于个税改革的争议,目前可谓已进入白热化。
实际上,自1981年实施个税征收以来,我国广大的工薪阶层一直是个税缴纳的主体,尽管多年来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的批评与质疑之声不绝于耳,但始终未能改变这一现状。
资料显示,1980年中国实施个税缴纳时,城镇居民的职工平均年工资是615元,月入50多元。当时个人所得税标准在800元,这是一个典型的面向高收入者的税收,为居民月收入的16倍,那年全国个人所得税的总收入是16万元。
然而,老百姓的收入逐渐追上了个税起征点,2000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达到500亿元,仅占当时GDP的0.57%。然而这一数字迅速上涨,到2001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995.99亿,比2000年的500亿几乎增长了100%。
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共调整过两次。一次是2006年,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第二次是2008年,从1600元调整到2000元,这两个免征额都接近甚至低于当时的平均工资水平,由此个人所得税不再是80年代的贵族税收,而变成了一个针对工薪阶层普遍征收的税种。
数据显示,2008年,城镇居民的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9229元,月工资2400多元,如果按照1980年个税起征点在居民月收入16倍计算,则似乎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应该达到38400元。但此时个税起征点仅仅为2000元。从1980年到2008年,城镇居民收入增加了50倍,但个税起征点增幅不到3倍。
根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税收总收入为59514.7亿元,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6.64%。且个税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约占63%。可见,现行个税未能发挥好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日前公布的2011年一季度中国百名经济学家信心调查报告显示,经济学家普遍赞同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其中,44%的经济学家认为应提高到3000元-5000元;36%认为应提高到5000元以上;17%认为应提高到2000元-3000元。“加快统一社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减少企业税负”也是收入分配重要的改革措施。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认为,制定税收政策的目标是尽量让低收入者不缴或少缴税,但若采取当前的政策,就难以达到目标,其实税收政策完全可以根据不同的地区实施不同的政策,现在准备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而3000元的起征点对广东地区远远不够,目前通胀高居不下,各种成本持续增加,不能达到给最低收入阶层减税的目标。比如原来工资超过2000元需要缴税,现在虽然将个税起征点调到了3000元,但同时居民工资收入也因为经济的发展及通胀因素涨到3000元,还是要缴税,并没有因为上调个税起征点而免予缴税。
他认为,税收的改革要有利于实现小康社会这一目标,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就是中产阶级,正常情况是,高收入阶层应该多缴税,让中产阶级减税才有利于发展。
天相投资分析师认为,此次改革一方面有助于更好的实现二次收入分配调节,更有效地纠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特别是对高收入者的个税征管更加严厉;另一方面收入的提高有助于需求结构的调节,有助于扩大居民的消费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消费。(刘丽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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