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7日消息 备受社会关注的“摩的”躲避协管员抓车致摩托车上的女乘客摔死后,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海口市交通局运管处索赔123万余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一审判处海口市交通局运管处工作人员钟某查扣非法运营“摩的”的执法行为违法,该处应向死者家属支付行政赔偿款13万余元。死者家属不服,准备提起上诉。
据悉,2009年11月26日上午8时25分许,潘某(即死者,原告冯某之妻)乘坐王群学驾驶的摩托车来到国贸北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时,海口市运管处工作人员陈某及协管员钟某,驾驶查扣的摩托车经过时看见王群学并怀疑其非法运营载客,在未出示证件及表明身份的情况下要扣车。王群学为逃避检查,导致摩托车与一辆货车相撞,造成潘某被碾压身亡。事发后,钟某离开现场。第三天,钟某被刑拘,2010年1月10日被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批捕。
2010年1月18日,冯某等4名死者家属联名向海口市运管处递交行政赔偿申请,要求赔偿123万元。2010年3月18日,海口市运管处作出《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冯某等人遂将案件诉到美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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