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7日消息 4月27日下午,记者从2011年全省旅游监管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南今年将出台《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旅游全行业的警告、警示通报机制,以切实保障来琼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据了解,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一般(III级)、较大(II级)和重大(I级)三级预警,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遇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障来琼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27日下午,海南省旅游委下发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市县旅游管理部门、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据了解,《应急预案》主要适用于海南省处置因自然灾难、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害而导致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导致的重大旅游事件。
在处理上述事件时,海南将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救援第一;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及时报告,畅通信息的原则,建立健全旅游全行业的警告、警示通报机制。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一般(III级)、较大(II级)和重大(I级)三级预警,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据悉,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者为III级;造成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残废,或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伤亡为II级;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的,或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为I级。
另据了解,省旅游委要求市县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于5月15日前报送书面意见,省旅游委将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相应修订后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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