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8日消息 3名快运公司搬运工,在搬运他人托运货物时听到货物中手机铃声响,便趁机实施盗窃。4月27日,记者了解到,3名搬运工黄某某、陈某某、高某某被海口龙华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黄某某、陈某某、高某某等3人均为海口市金城快运公司搬运工。经审理查明:2010年6月5日19时30分许,3人在滨海大道金城快运公司装运快递包裹。在装运过程中,黄某某听见一个纸箱包裹有手机铃声,便用手在纸箱上挖开一个洞,看见纸箱内的尼龙袋装着许多手机,便想占为己有。
于是,黄某某又在尼龙袋上挖了一个洞,先后从袋中窃取了一部夏新Q350c小灵通(价值人民币84元)、一部三星D908手机(价值人民币80元)、一部索尼爱立信W995手机(价值人民币570元)、一部索尼爱立信Z75a手机(价值人民币190元)、一部iphone16GB手机(价值人民币1600元)、一部诺基亚E66手机(价值人民币155元)。
随后,陈某某也从尼龙袋中偷了一部索尼爱立信W595手机(价值人民币220元)、一部诺基亚N86手机(价值人民币1380元)、一部诺基亚N97手机(价值人民币1450元)、一部诺基亚E63手机(价值人民币480元)。
被告人高某某得知后到车上从尼龙袋中窃取了一部夏普SH9020C手机(价值人民币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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