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8日消息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将在11家医院开展危重孕产妇监测。此项监测的对象为在监测医院入院的所有孕产妇,自妊娠开始到妊娠终止后42天内,包括流产、引产、异位妊娠、正常分娩等孕产妇。
开展此项监测的11家医院分别为: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妇幼保健院、三亚市人民医院、三亚市妇幼保健院、琼海市人民医院、 琼海市中医院、琼海市妇幼保健院、 定安县人民医院、屯昌县人民医院、 澄迈县人民医院。
据悉,监测时限从孕产妇入院之日开始至出院之日结束,内容包括入院孕产妇个案相关信息、监测医院相关信息和危重孕产妇病例评审。
监测医院将每日访视产科病房、产房或流产服务部门、重症监护室等相关科室,随时观察孕产妇病情的动态变化,查阅病历,记录调查表中要求的重要信息。此外,医院将成立危重孕产妇抢救小组,负责危重孕产妇评审和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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