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8日消息 曾经别人介绍相识的一对情侣朋友,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女友感觉两人在一起很不合适,于是便提出了分手。可是该男子仍然恋恋不舍,竟然借机来到女友的住处,并强行同她发生了性关系。4月19日,何某因为涉嫌强奸,被钟楼警方刑事拘留。
何某今年22岁,在常州市一家房产公司工作。去年10月,何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女孩小玲,经过几次接触后,双方相互产生了好感。由于何某在永红街道某小区新购了一套住房,而小玲却是没有什么固定地方住,于是两个人很快同居了。
经过数月交往,二人有了男女关系。但今年春节过后,小玲发现何某身上存在着很多她以前并未发现的缺点,让她感觉无法容忍,小玲便主动提出分手,并坚持自己要搬出去居住。
然而何某,却对小铃仍不死心,说什么也不同意分手。为了“挽留”住小玲,何某主动提出将自己的房子让小玲居住,他自己搬到公司去住。小玲只是想,一时也租不到更好的房子,何某又主动离开了她,于是便住了下来。何某却以为,小玲这是给他旧情复燃的机会,因而对小玲更加难舍。
4月17日晚上,何某想到个办法再亲近小玲。他打电话给小玲,说他有一台电视机,要送给小玲看。小玲当时也没有多想,就同意了。19时50分许,何某就来到了小玲住的房子里。然而何某进来后,说什么也不愿意离开,非得让小玲看在以往情意份上让他多呆一会儿。看到何某可怜兮兮的样子,小玲就没有再急着赶他出门。
谁知到了凌晨4时10分许,就在小玲昏昏欲睡的时候,何某却一下子扑向床去,狠狠地压在小玲的身上,任凭她怎么推打谩骂,何某就是置之不理。强行同小玲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小玲气得大哭,何某乘机离开了房间。18日,小玲犹豫了一天,到了晚上,还是到派出所报了警。民警很快就找到了何某,并把他传唤到了派出所。经审查,何某的行为涉嫌构成了强奸罪。目前,何某被刑事拘留。 (周孝春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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