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8日消息 4月27日下午5时,一位中年男子风尘仆仆,带着笑容却又怀着愧疚之心从海南省陵水县赶到文昌局交警大队,一进门,就动情地感慨道,“文昌市公安局无愧是全国模范公安局,文昌交警无愧是人民的公仆”。
据了解,2011年4月19日12时40分,唐某保(男,41岁,陵水黎族自治县长坡村人)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抱罗路段(铺文线36KM+630M)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事故现场经勘查和调查取证后,初步认为:因唐某保驾车车速太快,偏出左路面撞树造成一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在现场勘查时,办案人员从死者身上找到一部手机,根据手机中储存的号码查找了通话的相关信息,认真梳理分析后,于次日上午联系到死者的家属胞兄唐某开。根据死者大哥唐某开反映,唐某保在文昌打工近10年,常年少与家人联系,因家住在乡下,生活十分困难,无能力把死者唐某保的尸体运回陵水老家进行安葬,死者家属处在悲伤与焦急当中。
文昌交警大队得知此事后,立即向交警大队领导汇报,交警大队领导立即召开事故处理讨论会议,决定将此交通事故的情况向省交警总队报告,要求申请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会的援助。最终,文昌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到第一笔社会救助资金12500元,让死者入土为安。
得知此消息后,唐某开立即赶回文昌交警大队,他紧紧地握住陈牧大队长的双手,无比感激地说道:“事故发生后,是你们文昌交警到火车站接我,专门派人送我到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然后又送我到文昌市人民医院去看我弟弟的遗体,一直忙碌到晚上10点,还为我买吃的,真是无以用语言表示感谢,我弟弟开车快造成事故的后果是无法挽回的,也深深地教育了我要遵守交通规则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开文明车,不开快车,也请驾驶车辆的司机要遵章守则,社会才能和谐、家人才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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