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区委书记 周思源
旧城改造根本目的是惠民和发展,那么,工作的根本标准就应该是群众赞不赞成、满不满意;该让群众作主的,就真正放手,以民意比例决定拆迁的走向、结果。
在旧城改造中,拆迁往往成为引发社会矛盾乃至恶性事件的“导火索”,政府也常常陷入“办好事、生矛盾”的尴尬之中。
“症结”何在?我觉得,是代民作主的习惯思维造成这一尴尬局面。
以往,我们习惯了代民作主的思维方式,按照政府规划、设想,划个“红线”,做个方案,发个公告,就启动实施拆迁。这种“先结婚、后恋爱”的运作模式,往往让群众感到自己作为房屋业主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从而产生排斥以至于抵触。“开弓没有回头箭”,拆迁一旦启动,项目也就驶上了单向道,推进遇阻,要么抬高补偿标准,损害补偿公平和政府公信;要么采取强制手段,引发矛盾、纠纷。
有没有一条路,能够让拆迁得到群众的自发支持,从而和谐有序推进?
旧城改造根本目的是惠民和发展,那么,工作的根本标准就应该是群众赞不赞成、满不满意,该给的补偿充分给够,该让群众作主的,就真正放手,由代民作主应该变为让民作主。
基于这种认识,从2008年开始我们尝试推行变“征询民意、模拟签约”在先,启动实施在后,以民意比例决定拆迁的走向、结果,群众自愿签约达不到约定比例,则尊重民意,终止拆迁。
按照这一理念和模式,我们实施的模拟拆迁项目基本都做到了无一户超标准补偿、无一户强拆、无一例不稳定事件。群众也由以往“要我拆”的消极抵触,转到“我要拆”的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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