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海口网4月29日消息 记者从4月28日下午在海口召开的海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海南将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到2015年末,海南省30%的城市社区,15%的农村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床位将力争超过老年人总数的3%,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30%以上。
会议由海南省副省长、省老龄委副主任符跃兰主持,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蒋定之、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等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海南60岁以上老人113万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据介绍,海南省于2001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2010年数据显示,海南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13.03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2.61%。据省统计局预测,到2015年,8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7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66%,进入高龄化社会。
会议上,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指出,海南省在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情况下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未富先老”问题突出,这也使得海南省的老龄事业发展有别于发达地区,面临更严峻的挑战。
为推进海南省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海南,海南省第一次制定了系统的老龄事业发展的五年规划《海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审议稿)》(以下简称《规划》),着力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居住环境体系、扶老助老制度等体系的建设,共建全体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和谐社会环境。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建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海南将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城市全面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在农村逐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努力实现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30%的“五保”老人得到集中供养。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到2015年末,海南省50%以上的市县建有具有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30%的城市社区,15%的农村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服务床位将力争超过老年人总数的3%,达到3.48万张,吸纳1.8万人加入养老服务行业就业队伍。
海南省副省长、省老龄委副主任符跃兰提出,为打响海南作为“健康岛”的品牌,吸引岛外老人“迁徙”海南定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需加紧步伐。据悉,海南将积极推进全国示范性养老基地的建设,海口、三亚、儋州等三个市要通过改扩建,各建有1所具有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功能的社会福利院。县级城市建有1所集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等多功能、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同时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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