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建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
《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海南将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城市全面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在农村逐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努力实现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30%的“五保”老人得到集中供养。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到2015年末,海南省50%以上的市县建有具有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30%的城市社区,15%的农村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形成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养老服务床位将力争超过老年人总数的3%,达到3.48万张,吸纳1.8万人加入养老服务行业就业队伍。
海南省副省长、省老龄委副主任符跃兰提出,为打响海南作为“健康岛”的品牌,吸引岛外老人“迁徙”海南定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需加紧步伐。据悉,海南将积极推进全国示范性养老基地的建设,海口、三亚、儋州等三个市要通过改扩建,各建有1所具有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功能的社会福利院。县级城市建有1所集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等多功能、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同时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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